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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楔子〉

偶然登入許久未爬梳的部落格,發現管理介面裡躺著一篇寫到一半的草稿,是當時看完阿格西自傳後的心得,時間竟停在一年多前的2010年10月底呢!正巧昨日費德勒 (Federer) 以三十歲之姿,奪得第七個溫布頓冠軍,重返世界排名第一。費神在這之前,雖已有段時間無法回到球王寶座,但仍然一直保有相當的競爭力,與喬科維奇 (Djokovic)、納達爾 (Nadal)三分天下。相較阿格西的復出之路尹始,還得從小型衛星賽事打起,說到東山再起的故事,阿格西更具傳奇性呢!

 


年輕時的阿格西就好像是,當時一般人印象裡的壞孩子典型:穿著花俏的衣服與牛仔短褲,頂著蓬鬆誇張的獅子頭,在向來應該專注、嚴肅的網球場上揮拍。不斷打敗當時我希望能多贏幾場的張德培,卻又老輸給我希望他少贏幾場的山普拉斯──這個老是令我失望的傢伙。

 

接著他高調的與影星布魯克雪德絲結婚、離婚,嬉皮打扮轉變為海盜,海盜又變成了戴著耳環的大光頭,世界排名第一莫名奇妙的掉到百名之外。再一轉眼,那個壞孩子忽然消失了,改穿規矩的球衣與球褲,奇蹟似的東山再起,在1999年奪下法國網球公開賽冠軍,回到世界排名第一,更重要的是完成了生涯金滿貫的殊榮(職業生涯當中拿下四項大滿貫賽的冠軍,以及奧運金牌),一直到2010年的美國網球公開賽,西班牙的納達爾才成為第二位締造相同成就的男子選手。


而壞孩子最後的結局,竟然是和曾經統治女子網壇的女神葛拉芙共組家庭。哎唷,我想,這一定是哪裡出了差錯。


1999年葛拉芙退休之後,我確實把我對她的喜愛,愛屋及烏的分給了她老公阿格西。在山普拉斯、張德培等九零年代的好手紛紛退役後,這位三十出頭的網壇老將在二十一世紀初,還能與二十歲的年輕小伙子鏖戰五盤,打出一場又一場扣人心弦的比賽。我想,這傢伙真是令人敬佩地偉大,他大概打從心裡喜歡網球,才能有這樣的表現。


看完他的自傳,我才知道我嚴重低估了我對阿格西的陌生。(當然前提是我假設,他在書中沒有繼續對世人撒謊。)


他恨網球運動,恨這項運動奪走他正常的童年生活,恨這項運動的挫敗帶給他心靈的巨大陰影與低潮,恨他自己沒有選擇的餘地被逼著只能也只會打網球,年輕時的他,反覆地陷入與這些自我矛盾的抗爭,球場表現也隨著情緒高低起伏,甚至一度用毒品來逃避自己內心的陰影。直到他發現,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的完美主義,直到他發現,透過網球也可以完成他真正想實現的夢想。


我不禁開始思考關於壞孩子的種種。其實所謂壞孩子,大概是這樣子吧:他們只是在用一種連他們自己也不理解的方式,來表達內心的徬徨無助。就這種意義上而言,其實我們每個人都(曾經)是壞孩子,只不過我們比較安靜而不引人注目,是隱身在舞台底下的觀眾罷了,但我們也都艱辛地與自己扭曲的心靈對抗著。


所以沒有什麼好可以感到驕傲、優越、瞧不起的,每個人都一樣。

 

每個人都要面對自己的不完美,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放手,不可能每一分都是致勝球。如同棒球場上,十次來球能擊出三次好球,已經是打擊率達到三成的打擊好手了。只是網球比較麻煩的是,三成這個數字還稍嫌不夠。分與分之間,局與局之間,盤與盤之間,有防守也有進攻,但這一切又植基在某種需要勤奮不懈的努力才能建立的直覺上──持續不斷的擊球與練習,內化在肌肉及神經反應上,不需太多思考的直覺。植基於這種扎實的運動直覺之上,才有與對手展開心理戰的可能。最高等級的網球對決,體能是彈藥,以心理戰的手段為武器,兩者缺一不可。

 

雖然很老梗,不過整個人生就像一場漫長的網球比賽,這麼說應該也不過分吧。平日辛苦的練習與準備,一定在自己身上累積了一些東西,某一天會派得上用場的。也因為自己的不完美,所以不可能從頭到尾都 love game (指對手一分未得,抱鴨蛋) ,然後該放手的時候要勇敢放手,機會來臨的時候也要記得全力把握。

 

上一次閱讀名人傳記了,似乎可以追朔到高中以前之類的遠古時代 (遠目)。不過我想,每個人都還是可以從某個與自己有共鳴的人身上,學到一些東西的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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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ogj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